关于做好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的通知
香洲区委组织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市行业主管部门,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市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全领域、公信力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粤人社规〔2020〕3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下称评委会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专家库专家入选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级评委会专家库专家: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称1年以上。
(二)中级评委会专家库专家: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级职称1年以上。
(三)初级评委会专家库专家: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以上职称1年以上。
二、评委会专家库专家增补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按条件要求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填写《珠海市职称评审评委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下称《推荐表》,附件1)与《珠海市职称评审评委会专家库入库专家信息录入表》(下称《信息录入表》,附件2),连同被推荐人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省外取得职称人员需附职称评审表)、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分专业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详见附件3)。
(二)受理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受理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初步遴选,汇总拟入库专家名单报评委会组建单位同意。
(三)核准备案。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将评委会专家库名单、《推荐表》与《信息录入表》报送我局核准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专家库名单不得对外公布。
(二)评委会专家库应尽量遴选高于评委会评审职称层级的专家入库,且数量不少于入库评审专家总数的1/3。入库评审专家专业范围与评委会评审范围原则上一致。必要时,可遴选相近相邻专业专家参加,但不得超过总数的1/3,新设置的评审专业不受此限。
四、工作要求
评委会专家库专家的素质是评审质量好坏与审议结果是否公平公正的决定性因素。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第一线,且业绩显著、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各区参照做好相关中、初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迳向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联系人:邓先生、周先生,联系电话:0756-2128308、2128235,电子邮箱rszjk@zhuhai.gov.cn。